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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索赔本报宁乡讯(记者 张志强 通讯员 胡永清
王焕清)井下事故、下肢瘫痪、矿方甩包袱、无钱请律师……在求生路上几近绝望的宁乡县枫木桥乡打工仔熊百军打心眼里感激家乡的司法所,后者自筹资金、两下粤北,为他赢得了42.8万元的工残赔偿(住院期间医药等费用除外),创广东省煤炭系统同类赔偿中的最高纪录。近日,一年未下病床的熊百军在家人的护理下,将一封浓情的感谢信和一面大红锦旗送到了宁乡县白马桥司法所办公室。
厄运突临
1991年,时年18岁的熊百军为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只身去了广东韶关,并成了该市某煤矿的一名合同工,一干便是10余年。家庭状况逐渐好转时,一场厄运却突然降临在他头上。
2002年10月30日上午,熊百军像往常一样在井下挖煤时,井上方一块渣土突然落下来重重地砸在他的腰上。当他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已躺在病床上,下肢不能动弹、毫无知觉。值班医师告诉他:“脊椎一节粉碎性骨折,且脊椎神经严重受伤,今后很可能下肢瘫痪。”
敷衍治疗
熊百军在韶关市人民医院治疗不到一个月,矿老板将其转至一个条件十分简陋的私人医院治疗。在这个条件不如乡镇卫生院的医院,熊百军一住就是几个月,每天除了一副廉价的中草药外,基本没有其他治疗。
面对熊家属提出的转院要求,矿方领导首先是以种种理由推诿,最后更是态度强硬地说:“要转院你们自己出钱去转,把熊百军放在现在的医院治疗已是仁至义尽了!”得到矿方无情的答复,熊百军家中陷入了困境。
绝处逢生
今年5月的一天,宁乡县白马桥司法所接待了一位来访者,他是熊百军的堂兄熊某。详细介绍了熊百军的艰难处境后,他说:“我到几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咨询,但律师说要先预交2万元办案费,我堂弟家走投无路了,求你们帮帮他!”几句简单的话语,打动了所长喻普军和司法员刘伯华。
6月3日,喻所长和刘司法自筹资金,带着熊百军家人的重托前往韶关市。在第二天与矿方正式交涉中,两人依据相关法律,严肃指出了矿方无视伤者生命健康权,强行将熊百军转至简陋医院治疗的不人道做法,严厉指出了矿方不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取消和克扣伤者住院期间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的违法行为,给矿方领导震动很大。
跨省索赔
由于初次协商成功,矿方把熊百军送到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并落实了熊百军住院期间的相关待遇。7月29日,喻普军和刘伯华顶着酷暑,再次来到韶关。经过与矿方四轮艰难的谈判,最后,在未经劳动鉴定和劳动仲裁的情况下,比照因工负伤、一级伤残、全护理陪护标准,与矿方达成了由矿方一次性支付熊百军42.8万元现金赔偿,出院时带足医疗期常用药物(最后办出院手续实际开药价值5000元),住院期间的各类费用约15万元,全部由矿方负担的工残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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