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肖雯栎 实习生
杨临)第二代身份证的换发工作已在我省全面铺开,但目前各地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今天重申: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全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统一收费标准为每证20元。该收费标准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免费配套提供的照相、信息采集、申请表格和信息采集表格的费用。每证20元的基础上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属乱收费行为。
据了解,近期物价部门将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费问题进行一次检查,对违法乱收费的除责令立即纠正外,已多收的费用将无条件退给申领者。如发现乱收费,居民可拨打0731-5531885,或者当地物价部门投诉监督电话12358进行投诉。
■提个醒
5方面“设局”乱收费
一、照相费。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应免费为居民配套提供数码照相服务,可一些居民反映基层部门在办理身份证时,收取一定数额(部分居民反映收取15元)的照相费、信息采集费和申请表格、信息采集表格工本费等,或者要求居民自己提供照片,以及与企业合作要求居民定点照相并收取照相费。
二、挂失费。一些居民反映,个别地方利用新证制作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差”,在开始办证的时候就要求居民缴回旧身份证,如果不缴回旧身份证就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挂失费”。
三、邮寄费。由于第二代身份证嵌入了信息记录芯片,必须使用专门设备才能读取芯片中的信息。为了防止芯片信息输入错误,公安部规定居民领取新证时,公安机关要向领证人或代理人当面读取信息,不能进行投递。可实际中,一些居民反映,一些办理机构向居民邮寄并收取一定数额的“邮寄费”。
四、信息查询费和加快加急费。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暂不提供加快加急服务。并且信息查询是指公安机关办证完后,居民在使用过程中自愿要求公安机关查询有关个人信息而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可是,目前一些办证机构在办理新证时巧立名目收取所谓“信息查询费”、“查询信息打印费”等,并违规办理“加快加急”服务,并收取费用。
五、照片费。一些办证机构以居民自愿要求为名,强制将照片打印后提供给居民,收取相当大数额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