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生晖·
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家长这么教育孩子,老师这么教育学生,医生这么教育病人,法官这么教育犯人。大凡可以明确交待“能做与不能做”的,都是很基本的概念。家长教育孩子的是做人的基本规范,老师教育学生的是知识的基本组成,医生教育病人的是健康的基本原则,法官教育犯人的是秩序的基本法则。这一系列基本的“能做与不能做”构建了社会文明的基础。在此之上,我们将面对很多不清楚能不能做的事情,我们要去尝试,进而促成文明的进步。
然而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常常有暴力借正义之名行越界之实,侵犯他人正当的权益。所以我们不时需要回到“能做与不能做”这一基本层面上,去探讨一些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最近发生的几起事件正需如此:
因犯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安徽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湖北一媒体因刊发有关尚军“以色谋权”的新闻,被诉侵犯了尚军名誉权,合肥市蜀山区法院5月下旬一审判令该媒体书面向尚军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尚精神损失6万元。这告诉我们,贪官固然可恶,人人可以喊打,但也不能因其可恶,就添加莫须有的罪名。对违法犯罪之人应当追究其所犯罪行的责任,但不能剥夺他正当的权利。因其贪污,就构陷绯闻,那是我们假借惩贪之名而行不义。
而早些时候,网上爆出了女小偷被迫露乳的视频。在深圳华强北数码商城,女人因被怀疑有偷窃行为,即被保安带至办公室,要求露出胸部,还被拍摄下来。在此,保安的行径远远超出了“能做”的范畴。疑似小偷,那么可以进行调查。即便确认是小偷,也只可送交派出所,由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而要求露胸,已经是侵犯了对象的人身权利,构成了污辱猥亵妇女的恶行。此事还未见后续报道,但我们决不能以为是桩小事而不闻不问。
针对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不去辨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明天可能就是我们中的一员遭遇类似的不公。你的孩子在学校因为一次逃课即被开除学籍,你的弟弟因为还没有办理暂住证就被关押暴打,你的妻子在商场购物因为遭到怀疑而被保安搜身,而你在街头用相机拍摄城管暴力执法,却引来了城管对你的群殴……这一切绝不是危言耸听,都是媒体报道过的曾经发生的活生生的事情。
别借正义之名什么都做。总有些人在逾越“能做的”,对他人施以暴力,是因为他们掌控了一点点的权力,有时还借着一个正义的出发点。这一点点权力在懵懂热血的头脑中,因为正义感的召唤可以放大,放大到足以对他人形成不公平的伤害。在最近沸沸扬扬的“范跑跑”事件中,多少网民杀气腾腾地叫嚷可以把范枪毙,或者开除国籍,驱逐出境。实不知,果真这样的话,便是对范的不公平。即便他有多么令人感到可恶,也不能借正义之名施加极端暴力。而能做的是对其进行道德谴责,进而完备我们自身的道德建设。
文明社会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的公平与安全,而构建公平与安全的,是一系列制度化的法则。所谓法则,最基本的涵义就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为了每一个人的安全和公平,我们要回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中来,从最基本的规则出发,一点点来扭转不时露头的反社会文明的恶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