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凡1990年1月1日至现在,中共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有违法生育(指不符合生育政策超生、1994年7月26日后的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行为,在2007年10月20日前主动自报,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的幅度中可按规定的下限从轻处理。同时鼓励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长沙市人口计生委8666175、8666187、8666190;芙蓉区人口计生局:4683291;天心区人口计生局:5899720;岳麓区人口计生局:8999298;开福区人口计生局:4558016;雨花区人口计生局:5880277;长沙县人口计生局:4023709;望城县人口计生局:8066905;浏阳市人口计生局:3601151、3646969;宁乡县人口计生局:7890026。
